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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是社保合规的核心,西安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以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核算依据,各险种基数上下限及比例已明确,HR需精准掌握。基数申报流程(客户端操作版)以下的西安社保缴费工资申报支持企业客户端操作,具体步骤如下:1、登录准备:打开“西安市社会保险企业客户端”,使用单位社保编号及密码登录(首次登录需至经办机构激活)。2、下载职工信息:点击【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模块,选择【下载参保职工列表】,获取包含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的基础表格。3、填写工资数据:在表格“新缴费工资”列填写职工2024年月平均工资(非基数,系
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16%;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8%;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2%。失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0.7%;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0.3%。工伤保险职工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0.2%-1.9%
一、申报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5日。二、申报人员范围及口径(一)申报人员范围: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险种的参保职工(含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职工)。(二)申报所属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三)申报口径:用人单位以当月在职职工为对象,缴费工资以职工本人2024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25年度社保费缴费工资的依据。2025年新入职人员,以起薪当月工资作为申报2025年度的缴费工资。职工缴费工资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规定,按照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 (2024年第1号)要求, 自 2024年4月1日起,用人单位向税务部门申报、调整职工缴费工资。为稳妥有序开展我市2024年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申报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0月31日。二、申报人员范围及口径(一)申报范围:在我
社会保险是国家立法强制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用人单位和在职员工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和职工未缴纳的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加收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将由有关行政部门予以处罚。只要还处于在职状态的职工,都不能停缴社保。《社会保险法》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规定,按照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 (2024年第1号)要求, 自 2024年4月1日起,用人单位向税务部门申报、调整职工缴费工资。为稳妥有序开展我市2024年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0月31日。 二、申报人员范围及口径 (一)申报范
年度缴费工资申报:用人单位应根据参保职工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于2024年6月10日至2024年7月25日内,如实向税务部门申报参保职工社保缴费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操作流程 第一步 用人单位可点击右侧按钮选择按人员申报缴费工资或按险种申报缴费工资。机关事业单位需选择“按险种”申报缴费工资。 第二步 点击【添加】,添加职工信息,将职工信息添加到列表中。系统添加职工信息的方式有:单个录入、外部文件导入、添加全部正常缴费职工、添加全部正常缴费职工(缴费工资为空)、按单位编号添加缴费职工。 第三步 支持批量
首先,我们要知道的是:社保缴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一般来说,工资越高、社保的缴费基数也就越高,反之亦然,但缴费基数是存在上限和下限的。 单位说为了让我们到手工资多一点,所以按最低缴费基数为我们缴纳社保费,这样做对吗? 这种做法不合法。 单位应该按照什么标准给我们缴纳呢?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职工的月缴费基数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低于当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照下限执行,
本介绍是用人单位使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申报缴费操作的简要介绍,各功能详细操作请按照系统提示进行。 一 首页关注信息 01 待办事项 主要有:存在未申报的社保费待申报信息,需要进行申报; 社保费欠费信息已经生成,可以进行社保费缴费; 存在未申报的社保费待申报信息(数据来源为特殊缴费),可以进行申报。 02 异常提醒 主要有:存在缴费工资为空的职工,需要给该职工申报缴费工资; 存在多个属期的待申报信息未申报,可能会超出申报期限; 存在已超出缴费期限的欠费信息,需要及时缴费。 二 社保费申报 (一)日常申报 单
一、时间: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9月30日 二、途径:通过“陕西医保公共服务”网厅实行诚信申报。 https://zwfw.shaanxi.gov.cn/ggfw/hallEnter/#/Index 三、流程:所有步骤均可在网厅操作,不需要前往大厅办理。 特别提醒:年审前请务必清缴8月医疗保险费,再开始年审。 单位经办人使用“经办人账号”登录网厅,按如下流程操作(需在Windows电脑下操作完成): 1、“参保单位服务”下点击“更多业务”,打开的页面点击“批量业务” → “缴费工资申报(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