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已满15年,可以不用继续缴纳社保吗?

社会保险是国家立法强制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用人单位和在职员工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单位和职工未缴纳的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加收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将由有关行政部门予以处罚。

只要还处于在职状态的职工,都不能停缴社保。

《社会保险法》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如果你是灵活就业人员,在缴满15年养老保险后,可自愿选择是否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

养老金受到参保年限 (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月缴费基数因素影响,并与之成正相关,也就是说,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就会越高。

许多劳动者以为,我们缴纳的社保,只包含养老保险一项,事实上社保还包含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对劳动者而言:一旦停缴社保,后续遇到生病、生育、工伤或失业,或将得不到相应的保障

对用人单位来说:依法缴纳社保也是保护用人单位自己。比如当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员工的医疗费用、工伤待遇等,降低了用人单位的工伤支出风险。

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申领基本养老金,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①社保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
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同步启动延迟男、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用十五年时间:

逐步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六十周岁延迟至六十三周岁

将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五十周岁、五十五周岁分别延迟至五十五周岁、五十八周岁

也就是说:对于普通职工,社保缴费满15年,只满足了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门槛”,还没达到退休年龄是无法申领养老金的,缴费年限满15年只是最低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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