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将在我省推广使用 敬的纳税人,您好!我是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莲湖区税务局高新税务所的工作人员。根据税务信息系统显示,您办理了数字化电子发票相关业务,并拥有了相应的授信额度。为了方便您对数字化电子发票的了解和使用,我们将为您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网格化服务。如您准备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可直接与我联系,联系方式:13519156351,也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的征纳互动进行咨询,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到就近办税服务厅进行咨询或反馈意见建议,我们将竭尽全力帮助您解决相关问题。感谢您对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莲湖区税务局高新税务所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序号 附件名称 1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2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3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的解读 温馨提醒 1、强烈建议您详细查阅附件内容,了解相关政策。 2、如果您需要人工帮助,可以拨打网格员人工电话。 3、如果您需要反复查看该消息,请通过消息通知模块再次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