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年审诚信申报操作指南来啦!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陕人发[1998]37号)、《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令)等规定,2021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年审工作即日起开始办理。 注意:尚未完成2021年11月份申报缴费的单位,须在11月15日前先完成2021年度年审后,方可进行11月月度申报缴费。本周末可继续申报年审,我中心将尽快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