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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政策↓ 享受主体 金融机构和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优惠内容 2027年12月31日前,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享受条件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指标均以贷款发放时的实际状态确定,营业收入指标以贷款发放前12个自然月的累计数确定,不满12个自然月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营业收入(年)=企业实际存续期间营业收入/企业实际存续月数
为农户、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及再担保业务免征增值税政策 享受主体   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以及为上述融资担保(以下称“原担保”)提供再担保的纳税人 优惠内容   2027年12月31日前,纳税人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取得的担保费收入,以及为原担保提供再担保取得的再担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1.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
近年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持续优化完善,呈现出年年加力、步步扩围、层层递进的特点,对支持企业投入研发、鼓励科技创新起到重要作用。那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中,哪些是冲减研发费用的特殊情况呢? 1,特殊收入应扣减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按规定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实务中常有已归集计入研发费用、但在当期取得的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此类收入均为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收入,应冲减对应的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为简便操作,企业取得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
尊敬的中国工商银行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发挥金融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的作用,我行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积极依法有序推进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自2023年9月25日起,我行将与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就贷款执行利率进行协商调整,为协助广大客户做好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总体原则 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有序推进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充分保
金融机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100万元及以下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 享受主体   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 优惠内容   2027年12月31日前,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1.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指标均以贷款发放时的实际状态确定,营业收入指标以贷款发放前12个自然月的累计数确定,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将于202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继住宅建筑光纤到户国家标准之后,建筑物配套通信设施建设领域又一重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发布该《标准》的目的在于推动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提高建筑物移动通信网络深度覆盖水平,优化建筑物内部移动通信网络使用体验,满足人民群众对移动通信网络服务的美好需求,为宜居城市、智能城市、智慧住区和完整社区等的建设提供网络支撑。   《标准》以强制性条文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2023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无障碍设施建设 第三章 无障碍信息交流 第四章 无障碍社会服务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采取措施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为残疾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享受条件 1.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发生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或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 申报流程 该事项属于申报享受增值税减免事项。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多项税费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政策内容有哪些?一起来看看吧↓
来源 工信部 《关于建立境内违法互联网站黑名单管理制度的通知》(工信部联电管[2009]371号) 通知详情: https://beian.miit.gov.cn/cms_files/filemanager/431831678/attach/202112/f8be987d88dd4a6f900566f0fd13897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