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炎炎,西安高温津贴和降温防暑费已从上个月开始发放。不少人关心具体标准和时间,下面详细说明。
高温津贴:谁能领?怎么发?
发放条件
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无法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需发放高温津贴,且纳入工资总额。
发放标准与时间
• 标准:每人每天25元。
• 时间: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
高温津贴由单位负担,算入工资总额,不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内。严禁用防暑降温饮料代替高温津贴。
防暑降温费:发放有差异
发放时间
• 西安大部分地区:6月15日至9月15日。
• 陕北地区:6月15日至8月15日。
发放标准
• 从事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5元。
• 其他人员:每人每天10元。
费用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高温津贴与防暑降温费:别混淆
| 项目 | 高温津贴 | 防暑降温费 |
|---|---|---|
| 针对人群 | 室内外高温作业一线职工 | 高温期所有职工 |
| 支付方式 | 现金支付 | 现金支付或发放物品 |
| 归属类型 | 属于职工工资组成部分 | 属于福利,不计入工资总额 |
两者不能相互替代,绿豆汤、西瓜等解暑饮料不能代替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的强制性津贴,防暑降温费属于企业福利费,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发放。
关于高温津贴的常见问题
1、发放只看工作环境是否为室外、工作环境温度,与白班和夜班无关。
2、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单位需及时足额支付,否则属于欠薪。
3、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减少高温时段作业工时,不能成为扣除高温津贴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