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生身份认定政策调整一览表

省份 相关政策内容
江西 2024 年 12 月,江西省教育厅、人社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 2025 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明确报考我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省属国有企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其毕业证书落款年度 2 年内(含毕业当年度)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工作岗位的,均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
福建 2023 年 7 月,福建省印发《关于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的通知》,对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认定明确,表示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等招考中,上年度毕业生具有工作经历以及社保缴交记录的,可报考应届生岗位,鼓励应届生尽早尽快就业。
山东 2024 年 7 月,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 11 部门发布通知:各类事业单位在发布招聘计划时,可明确“当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再审核其是否有工作经历和缴纳社保情况。
湖南 2024 年 6 月,湖南省印发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在发布招聘计划时,明确“高校毕业生”为近 3 年内毕业、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 3 年内,含毕业当年度),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上海 2024 年 9 月,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信工作党委、市教委、市国资委印发了《关于优化调整高校毕业生参加本市招考(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上海市事业单位招收录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应向毕业证书落款年度 2 年内(含毕业当年度)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开放,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同时,上海市地方国有企业、在沪央企在开展校园招聘时,应结合企业实际,将校招岗位向毕业证书落款年度 2 年内(含毕业当年度)的高校毕业生开放,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四川 2025 年 1 月,四川省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就业领域改革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取消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认定限制”。
云南 2024 年 8 月,云南省印发《关于高校毕业生参加全省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报考云南省各级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其毕业年度(具体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内,无论是否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缴交社保等,均可按当年度高校毕业生报考。
贵州 2024 年 7 月,贵州省发布《关于高校毕业生参加我省招考、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到,报考贵州省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其毕业年度(具体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内无论是否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缴交社保等,均可按当年度高校毕业生报考。
广西 2024 年 6 月,广西印发《发关于开展“筑梦广西·职引未来”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促进行动的通知》,明确“高校毕业生”包括近 2 年内毕业、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 2 年内,含毕业当年度),不对其是否签订就业协议、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浙江 浙江省发布的《2024 年浙江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中显示:2022 年、2023 年毕业生可报考身份要求为 2024 年应届毕业生的职位,但 2022 年、2023 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毕业生不能享受 2024 年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放宽年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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