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的补贴。补贴部分由政府向企业进行支付。我们公司属于参与企业,向消费者销售绿色家电时我们应如何确定增值税计税基础呢?
家电消费补贴属于政府为促进消费而发放的补贴,对于消费者来说购买绿色家电少花了钱,但是对于销售企业来说,这种补贴不属于商业折扣,而是相当于政府替消费者承担了一部门购买绿色家电的费用,因此商家不能以补贴后的价格作为计税基础,应该以补贴前的价格作为计税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