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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16%;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8%;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2%。失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0.7%;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0.3%。工伤保险职工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0.2%-1.9%
一、申报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5日。二、申报人员范围及口径(一)申报人员范围: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险种的参保职工(含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职工)。(二)申报所属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三)申报口径:用人单位以当月在职职工为对象,缴费工资以职工本人2024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25年度社保费缴费工资的依据。2025年新入职人员,以起薪当月工资作为申报2025年度的缴费工资。职工缴费工资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规定,按照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 (2024年第1号)要求, 自 2024年4月1日起,用人单位向税务部门申报、调整职工缴费工资。为稳妥有序开展我市2024年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申报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0月31日。二、申报人员范围及口径(一)申报范围:在我
社会保险是国家立法强制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用人单位和在职员工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和职工未缴纳的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加收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将由有关行政部门予以处罚。只要还处于在职状态的职工,都不能停缴社保。《社会保险法》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规定,按照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 (2024年第1号)要求, 自 2024年4月1日起,用人单位向税务部门申报、调整职工缴费工资。为稳妥有序开展我市2024年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0月31日。 二、申报人员范围及口径 (一)申报范
年度缴费工资申报:用人单位应根据参保职工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于2024年6月10日至2024年7月25日内,如实向税务部门申报参保职工社保缴费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操作流程 第一步 用人单位可点击右侧按钮选择按人员申报缴费工资或按险种申报缴费工资。机关事业单位需选择“按险种”申报缴费工资。 第二步 点击【添加】,添加职工信息,将职工信息添加到列表中。系统添加职工信息的方式有:单个录入、外部文件导入、添加全部正常缴费职工、添加全部正常缴费职工(缴费工资为空)、按单位编号添加缴费职工。 第三步 支持批量
首先,我们要知道的是:社保缴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一般来说,工资越高、社保的缴费基数也就越高,反之亦然,但缴费基数是存在上限和下限的。 单位说为了让我们到手工资多一点,所以按最低缴费基数为我们缴纳社保费,这样做对吗? 这种做法不合法。 单位应该按照什么标准给我们缴纳呢?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职工的月缴费基数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低于当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照下限执行,
本介绍是用人单位使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申报缴费操作的简要介绍,各功能详细操作请按照系统提示进行。 一 首页关注信息 01 待办事项 主要有:存在未申报的社保费待申报信息,需要进行申报; 社保费欠费信息已经生成,可以进行社保费缴费; 存在未申报的社保费待申报信息(数据来源为特殊缴费),可以进行申报。 02 异常提醒 主要有:存在缴费工资为空的职工,需要给该职工申报缴费工资; 存在多个属期的待申报信息未申报,可能会超出申报期限; 存在已超出缴费期限的欠费信息,需要及时缴费。 二 社保费申报 (一)日常申报 单
一、时间: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9月30日 二、途径:通过“陕西医保公共服务”网厅实行诚信申报。 https://zwfw.shaanxi.gov.cn/ggfw/hallEnter/#/Index 三、流程:所有步骤均可在网厅操作,不需要前往大厅办理。 特别提醒:年审前请务必清缴8月医疗保险费,再开始年审。 单位经办人使用“经办人账号”登录网厅,按如下流程操作(需在Windows电脑下操作完成): 1、“参保单位服务”下点击“更多业务”,打开的页面点击“批量业务” → “缴费工资申报(年审)
办理条件 1、单位成立至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之间或参保后中断缴费(含经批准缓缴的补缴),需要补缴单位全体在册人员应缴未缴时间段社会保险费。 2、参保单位已正常参保缴费,补缴人与参保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缴未缴社会保险费的补缴或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含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等)确定需要补缴的社会保险费。 办理材料 补缴申请(需说明单位整体缴费情况;补交人身份、本企业工作时间、未按规定缴费原因、需补缴期间); 劳动关系证明材料(补缴时间段内的劳动合同、历年年初和年末工资表的原件、
登录界面选择单位登录,输入刚才设置的单位经办人的手机号码和密码即可登录。不要选择个人登录!!! 陕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人员增减变更申报-第1张图片-西安社保查询网 如果一个人经办人同时被设为几个单位的管理员,在登录后,核实需要办理的单位名称,确认登录。切勿选错单位,导致业务办理出错。 陕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人员增减变更申报-第2张图片-西安社保查询网 登录后,选择进入单位网厅,选择对应的业务即可进入办理,点击更多服务,可显示更多业务办理菜单。 陕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人员增减变更申报-第
第一,原固定工,是指实行合同制以前在职的职工,当时没有合同制。 第二,城镇合同制,是指城镇户籍的合同制职工。 第三,农民合同制,是指农村户籍的合同制职工。 第四,临时工,实行了劳动合同制以后,基本不存在临时工,一切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五,聘用人员,一般是指已经退休了,返聘的人员。 用工形式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签订劳动合同,使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偿劳动。 目前在劳动用工方面,主要有两种性质的用工,即劳动用工和劳务用工。劳动用工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签订劳动合同,使劳动者
从事业单位转到企业上班,社保如何转移接续呀? 参保人员由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按以下流程办理相关转移业务: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流程:首先,由参保人员新就业单位或本人向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填写《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其次,等待社保机构告知办理结果,具体转移手续由社保经办机构之间协同办理。 二、职业年金转移流程:若新就业单位已经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由新就业单位或本人提出转移申请,将职业年金资金转入年金计划受托财产托管账户,并将记录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的信息表(由原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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